2025年6月3日 点击人次: 1248
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对企业全职引进年薪 50 万元以上“高精尖缺”人才的,按人才年薪的 20%、最高 20 万元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
补贴支持哪些对象?申报条件是什么?
基本条件
1.支持对象为 2022 年 7 月 1 日以后全职引进各类“高精尖缺”人才的在宜注册企业,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合同并在宜首次缴纳社保。
2.企业范围为我市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产业领域民营实体经济,不含房地产、金融、保险、证券等行业。
3.年工资性薪酬不包括股权分红、人才在省外兼职或其他个人获得的奖励性收入。
4.每家企业每年最多补助100 万元。
5.对难以界定的,由市经信局会同市委人才办研究认定。
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1.申报
引进人才所在企业通过安庆人才管家服务平台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高精尖缺”人才薪酬补助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
(3)人才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
(4)人才资格证书、荣誉奖项等材料;
(5)一个完整年度社保参保证明;
(6)备案的劳动合同;
(7)一个完整年度薪酬的银行流水。
2.受理
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设在市人才发展集团)负责受理系统申报事项,对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每年 3 月 1-10 号集中受理,当月审核完毕,下季度首月123124兑现奖补资金),无误后转属地经信部门。
3.审核
属地经信部门会同人社、税务、科技、市场监管、地方金融等有关部门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并联审核。
4.公示
复审通过后,将拟发放对象有关信息在安庆人才管家服务平台公示 5 个工作日。
5.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属地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至申报企业。
咨询电话
0556-2172213
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每年全市遴选 5 家柔性引才成效突出的企业,给予每家 10 万元引才奖励。
补贴支持哪些对象?申报条件是什么?
基本条件
支持对象为 2022 年 7 月 1 日以后柔性引进各类人才且成效突出的在宜注册企业,柔性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不少于 1年的合作协议。
附加条件
1.企业范围为我市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产业领域民营实体经济,不含房地产、金融、保险、证券等行业。
2.企业柔性引进人才需符合《安庆市高层次人才分级分类目录》(见附件)中 D 类及以上人才标准。
3.柔性引进人才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约定的合作事项,在当年应取得明显成效。
4.对难以界定的,由市经信局会同市委人才办研究认定。
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1.申报
市经信局在安庆人才管家服务平台发布申报通知后,由柔性引才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1)柔性引才奖励申请表;
(2)与柔性人才签订的合作协议;
(3)约定合作事项在当年取得明显成效的相关佐证资料;
(4)引进人才信息相关材料(含人才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人才层次证明、引进人才薪酬银行流水、个税缴纳证明等)。
2.初审
属地经信部门会同科技、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每年 3 月 1-10 号集中受理,当月审核完毕,下季度首月兑现奖补资金),按引进柔性人才数量、类型、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将初审结果报送市经信局。
3.复审
市经信局会同有关单位、专家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入选名单。
4.公示
复审通过后,将建议入选名单在安庆人才管家服务平台公示 5 个工作日。
5.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申报企业。
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对大中专以上毕业生首次在宜企业稳定就业的,连续 3 年给予每月最高 3000 元生活补贴。其中,博士 3000 元/月,硕士 1500元/月,本科 1000 元/月,大中专 500 元/月,年龄放宽到 35 岁以下。
补贴支持哪些对象?申报条件是什么?
基本条件
支持对象为在宜注册企业 2022 年 7 月 1 日以后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中专毕业生,引进人才与125企业签订不少于 3 年劳动合同并在宜首次缴纳社保 3 个月以上,且引进时硕士、本科及以下人员年龄分别不超过 35 周岁、30 周岁(截至新登记参保时间为止),博士不受年龄限制。
附加条件
1.企业范围为我市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产业领域民营实体经济,不含房地产、金融、保险、证券等行业。
2.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我市企业人员不在政策范围内。
3.引进人才在首次参保之日起 3 年内,中途离职半年内继续在我市企业工作的,由人才所在企业重新提出申请,可继续享受剩余月份补贴。
4.对离开本市企业工作的,取消享受资格,未发放的补贴不再发放。生活补贴由引进人才申报时企业属地财政承担,引进人才中途离职改变工作企业的,由改变后的工作企业属地财政承担剩余月份生活补贴。
5.对难以界定的,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委人才办研究认定。
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1.申报
企业组织引进人才在安庆人才管家服务平台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1)生活补贴申请表;
(2)人才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
(3)人才社保参保证明;
(4)备案的劳动合同。
2.受理
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受理系统申报事项,对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无误后转属地人社部门。(每月 1-10 号集中受理,当月审核完毕,下季度首月兑现奖补资金。)
3.审核
属地人社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并联审核。
4.公示
复审通过后,将拟发放对象有关信息在安庆人才管家服务平台公示 5 个工作日。
5.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属地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至对应属地人社部门,由人社部门发放给申报人。
咨询电话
0556-2178978
政策的内容是什么?
对大中专以上毕业生首次在宜企业稳定就业的,3 年内在市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款最高 10%、不超过 15 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中,博士补贴 10%、最高 15 万元,硕士补贴 7%、最高 10 万元,本科补贴 5%、最高 8 万元,大中专补贴 3%、最高 5万元。
补贴支持哪些对象?申报条件什么?
基本条件
支持对象为在宜注册企业 2022 年 7 月 1 日以后全职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中专毕业生,与企业签订不少于 3 年劳动合同并在宜首次缴纳社保 3 个月以上,且硕士、本科及以下人员年龄分别不超过 35 周岁、30 周岁(截至新登记参保时间为止),博士不受年龄限制。
附加条件
1.企业范围为我市正常纳税、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产业领域民营实体经济,不含房地产、金融、保险、证券等行业。
2.引进人才须在首次缴纳社保之日起 3 年内在宜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时在宜名下无自有住房,且所购住房应是本人完全产权或夫妻双方共有产权。其中,城区范围内(含迎江、大观、宜秀、经开、高新)企业引进人才可在市区范围内任意购房,其他企业引进人才须在企业所在地的县(市)域范围内购房。
3.引进人才需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4.所购新建商品住房自网签合同备案之日起,3 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引进人才在首次参保之日起 3 年内,中途离职后半年内未继续在我市企业工作的,取消享受资格,已享受购房补贴的,需按比例(按月计,以缴纳社保为准)退回购房补贴款,不按时退回的将纳入其个人信用记录,且所购住房不得上市交易。
5.夫妻双方均符合购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同时享受。
6.购房补贴由引进人才工作企业属地财政承担。
7.对难以界定的,由市住建局会同市委人才办研究认定。
办理的流程是怎样的呢?
1.申报
引进人才通过安庆人才管家服务平台提出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人才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
(3)人才社保参保证明;
(4)备案的劳动合同;
(5)已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6)无房证明。
2.受理
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负责受理系统申报事项,对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材料完整性进行初审,无误后转属地住建部门。(每月 1-10 号集中受理,当月审核完毕,下季度首月兑现奖补资金。)
3.审核
属地住建部门会同人社、资规等有关部门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并联审核。
4.公示
复审通过后,将拟发放对象有关信息在安庆人才管家服务平台公示 5 个工作日。
5.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属地财政部门一次性将资金拨付至对应属地住建部门,由住建部门发放给申报人。
来源:安庆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官网
作者:焦丽蓉
编辑:卢 敏
校审:马 莉 朱学明
终审:刘 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