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江苏省常州市人才引进政策

2025年5月9日   点击人次: 209   

从青年驿站到就业补贴,从人才资助到创业支持……常州协同各方,有效落实“人才新政”,优化“不断线”服务,进一步构建全方位、多支点、可感知的“青春留常”工作矩阵,为人才就业创业保驾护航!

一.购房资助

(一)资助对象

我市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

(二)资助条件

1.人才引进前1年至后3年内购买常州市商品住房(人才单独购买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同购买);

2.在常州首次参保并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三)资助标准

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8万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5万元购房资助。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扶持

对满足购房资助条件的人才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扶

1.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博士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20万元;

2.借款申请人均无购房类住房公积金使用记录的,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70万元,其他借款申请人若有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00万元。

二.生活资助

(一)资助对象

毕业两年内,由我市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

(二)资助条件

在常州首次参保并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三)资助标准

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每月500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每月300元资助。资助期限3年。

三.租房资助

(一)资助对象

毕业两年内,由我市企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以及高级技师和技师。

(二)资助条件

1.在常州首次参保并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2.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3.租房居住,与房屋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并备案(登记)。

(三)资助标准

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每月800元、硕士研究生和高级技师每月600元、全日制本科生和技师每月500元资助,资助期限3年。

来源:常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官网

作者:焦丽蓉

编辑:卢   敏

校审:马 莉    朱学明

终审:刘  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