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江苏省盐城市人才引进政策

2025年5月8日   点击人次: 367   

为深入实施“黄海明珠人才计划”,进一步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现就江苏省盐城市2025年国有企业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如下。

引进政策及待遇保障

1.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3年内分别按照3000元/月、2000元/月、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2.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5年内在盐城购房的,分别按照4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资助。申请购房资助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3.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在盐城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分别放宽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4倍、3倍、2倍。申请放宽额度的,需签署协议承诺在盐城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4.优秀青年人才在盐城未购房的,5年内按照1500元/月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

5.非盐城籍优秀青年人才5年内享受2000元/年的探亲交通补贴。

6.到市属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税前年薪分别不低于30万元、20万元、15万元,并建立正常的薪酬待遇增长机制。到县(市、区)国有企业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其政策待遇按所在地标准执行。

7.国有企业引进的优秀青年人才正式任职后,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各地优秀年轻干部库跟踪培养管理,符合《盐城市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规定的,可以通过调任方式到机关工作。

来源:盐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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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焦丽蓉

编辑:卢   敏

校审:马 莉    朱学明

终审:刘  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