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提示:收取培训费、贷款培训,或在录用过程中需支付体检、服装、押金等费用、鼓吹出国出境务工短期内可获得丰厚报酬等都属违法行为,请求职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如遇类似情况,请立即举报。校园招聘违规举报
中国共产党广元市利州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元市2024年(第十七批)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职位诱惑:绩效奖金 岗位晋升 安家费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1日
点击人次:340
岗位职责: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已在广元市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均可报名。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及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体要求
(1)报考者学历、学位证书所注专业应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
(2)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4年11月1日),如:35周岁及以下,出生时间应为1988年11月1日及以后。个别特殊的人才经市、县(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3)以国(境)外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生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也可报名:
①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
②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即所在院校未开设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但所在院校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
③以国(境)外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且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不一致,但经国内开设需求专业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证明所学专业与需求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与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影响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6)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8)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10)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1)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2)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3)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岗位要求: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不包括已在广元市参加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均可报名。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其他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3)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及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具体要求
(1)报考者学历、学位证书所注专业应与岗位条件要求一致。
(2)年龄、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时间计算均截止报名第一日(2024年11月1日),如:35周岁及以下,出生时间应为1988年11月1日及以后。个别特殊的人才经市、县(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放宽。
(3)以国(境)外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生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市、县(区)党委组织部或市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也可报名:
①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
②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即所在院校未开设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但所在院校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
③以国(境)外大学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且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不一致,但经国内开设需求专业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证明所学专业与需求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与事业单位人才引进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影响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6)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8)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或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10)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11)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12)拒绝、逃避征集,拒服兵役义务的;
(13)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投递说明:
1.网上报名。事业单位人才引进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9日18:00。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报名人员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同一区域每人只能选报1个岗位。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名登记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B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2.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18: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5天内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网站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考生是否符合引进条件需根据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岗位条件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提前10个工作日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否则不予通过。不能按要求提供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领取准考证参加考核。
资格审查材料:⑴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2份(自行粘贴证件照片);⑵以下材料需验证原件,递交复印件1份:①有效身份证;②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③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生证(无学生证的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证明);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审查时需扫码验证;⑤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⑥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件及佐证资料。
3.公开考核。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市直属事业单位在广元市城区组织开展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各县(区)在属地组织开展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主要考察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公开考核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部分岗位根据实际增加技能测试环节,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若只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定数量,则增加笔试环节确定考核对象,该项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将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生成绩将在公开考核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1:3的,视为未形成竞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或低于同一面试组形成竞争态势岗位进入下一环节考生最低面试成绩分数的,不予引进。
4.成绩公布。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实际参加公开考核人员考试成绩。
5.考察。根据考核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考察采取实地考察、电话咨询、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岗位匹配情况。不适宜从事该岗位工作的,不予引进。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6.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根据需要增加心理测试。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同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7.调剂。对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等环节出现的岗位缺额,根据考生意愿,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同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在岗位条件要求一致的差额考生中依次调剂。
8.聘用。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各县(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同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其他描述:
根据《广元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主要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安家补助。对全职新引进到事业单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急需紧缺人才,发放最高25万元一次性安家补助,具体详询市、县(区)党委人才办。市属医院、高校引进人才还可享受科研启动经费等用人单位其他人才津贴、福利待遇,具体详询用人单位。5年服务期内因个人原因要求解除协议的,按要求退回已享受的安家补助,并缴纳违约金。
2.岗位补助。对全职新引进到事业单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急需紧缺人才,按月计发岗位补助,补助期限5至10年。
3.岗位聘用。此次事业单位引进(考核)招聘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引进在市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聘任为七级、八级职员。引进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聘任为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博士、硕士研究生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
4.其他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在科研服务、培养锻炼、创新创业、子女教育、家属随迁、医疗保健、住房公积金等方面享受相应优待政策。
中国共产党广元市利州区委员会组织部
领域: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规模:少于50人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万源行政中心13楼